對一般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為實現自己的利益一般抓住業主方存在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供應遲慢,變更多、施工承包合同不嚴密、發包工程內容及接口界定不清、供應材料不當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總結和分析,并就此向業主方提出建議和應對方法。
1、利用業主方施工圖設計文件供應遲慢,變更多,來實現工期索賠與變更簽證收入
業主方因市場研究階段進行得不細致、不規范,項目投資決策階段的問題拖到了項目實施決策階段來解決,本應屬設計師的工作受到了業主方的過多干預和限制,在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表現就是施工圖技術文件慢、建設過程中變更多。 如,某小區的變配電房是后加上去的;分期建設的小區中垃圾儲運問題至今仍未解決;小區原先規劃的地下停車位不足,新增建地下車庫;因產品定位修改,導致在建項目的外飾及雨蓬修改;景觀設計、市政管網設計等設計文件不及時或經常改動;因交付標準不明,建筑細部設計不到位、裝修設計滯后,后期裝修倉促上陣;許多工程的外立面裝飾及窗型等遲遲不能確定等。
大量的工程變更嚴重影響了工程建設的開展,設計師成了“改圖師”,設計變更多,施工文件供應遲慢,工程簽證多,使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目標也就無法如期實現。
這樣,施工單位就會充分利用以上存在各種問題“亂中求勝”掌握主動權,來實現工期索賠與變更簽證收入。
2、利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不嚴密,項目收尾階段交叉施工作業時,發包工程內容及接口界定不清等特點,來實現增加合同外施工內容收入,并有意增加甲分包工程施工難度。
目前的工程管理中,在大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后期,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與單位工程總承包施工單位以及甲方分包工程施工單位之間的配合和接口問題上,矛盾越來越突出。因建設工程項目的參建施工單位較多、交叉作業多,進場、退場的時間也各不相同,甲方除了與單位工程的土木建筑及安裝施工企業(即工程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所謂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之外,其中許多專業工程或配套工程的施工單位也直接與甲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因工程招標時要求不完善,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不嚴密,尤其是關于工程配合、交接口、及半成品保護方面的合同內容約定不詳細。為此,一般施工單位對甲方分包工程配合問題總是會在腳手架、垂直運輸、臨時水電使用及費用分攤、材料堆放、垃圾清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交接驗收、成品保護、工程資料銜接和整合管理、配合費用等工程接口、配合方面向其他分包單位和甲方索賠費用。
施工總承包單位對甲方分包的項目不承擔“總承包”責任,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有了需溝通、協調的問題也往往直接找甲方,監理方在這方面也無能為力,監理方此時最多是甲方的助手,倒是甲方成了真正的“總承包”單位,甲方的現場項目管理人員成了工程現場的“總協調”,出現了工程質量和拖延工期問題后相互扯皮,向甲方推諉責任,責任不好界定,甚至施工單位有時故意在甲方分包沒有完成相關隱蔽工作的情況下即完成相關土建工作導致拆除重建產生增加的費用,而增加施工收入。
在項目到了即將竣工、交付客戶入住的前夕,業主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售房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日益臨近,出現了乙方不急而甲方著急的尷尬局面,甲方的工程項目管理現場代表總要“求”完了這個乙方,再去“請”另一個乙方,還要準備組織進行工程項目整體驗收和交付等工作,焦頭爛額。在項目收尾階段,甲方的工程項目管理現場代表的工作壓力、工作難度和工作量可想而知。
3、將甲方供應材料不當作為施工方工程質量問題、工期拖延的主要原因,從而加大工程項目成本,使施工收入增加。 業主方為了集中整合、利用社會資源,集中采購便于節約成本、節約投資,也為了保證工程項目所用主要材料、設備質量和進場時間,經常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有甲方供料的內容。甲方供料一般主要是指由業主方供應鋼材、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等主材、安裝工程的未計價材,以及電梯、水泵、變配電、空調等主要設備等。而有的業主方甲方供料內容越來越多、越來越細,還存在者甲方供料的交接、驗收、保存、結帳等方面的環節,加大了業主方的工作量,施工因無較高的材料收益而干脆完全由甲方去進行相關材料管理,這樣因甲方供料的質量問題及供應滯后而產生工程質量問題和進度問題的機率就更大,而一旦發生,施工單位即將相關的甚至不相關的工程質量、工期責任歸結于甲方,從而向甲方進行大量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