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不好的事情發生后,我們才后知后覺的發現:原來之前就已經有了預兆。有不少苗頭的出現就代表事情已經朝著不好的方向走了,項目活動也是如此。
作為周期性活動的項目不會是突然之間就發現它要失敗了,多數時候它是一個積累的過程,甚至是一個個錯誤綜合導向。所以我們在做項目工作保障項目成功的時候,有時候不妨反向為之,,注意著那些可能導致項目失敗的征兆,提前進行預防,在發生錯誤前掰回正軌。
一、變動多:需求頻繁變更
需求是項目要實現的事,有了需求,才會立項,才會有項目組的成立。因此,不確定的需求可能是導致項目進度延遲甚至項目失敗的主要原因。
項目的工作安排是跟著需求走的,但是當需求自己開始“飄忽不定”:今天團隊被要求完成這個,明天要求先擱置,換成別的任務;或是先前完成的需求被推翻,重新來過,如此團隊只能返工去做新的需求任務。
在這樣需求不定的環境下,項目團隊自己的工作也會開始變得沒有目標性,不知道自己現在做的任務后面有無意義,擔心隨時會更改和否決。
因此,當項目需求開始變更頻繁,越來越沒有確定性,那么這個項目失敗的可能就越來越高了。畢竟你們要做什么都可以變來變去,說明做的事情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二、沒動力:責任劃分不清
一個團隊要好好的工作運轉,就得先知道自己的責任是什么,自己要做什么,如此大家才能各司其職,圍著一個目標方向行動。如果項目組的各種角色都沒有明晰的職責,那么結果肯定是人浮于事,因為多數人都不想攬事上身,既然沒有明確說這個是分配給我的,我為什么要做呢。沒有明晰的職責,就沒有責任人、推動者;就會有扯皮、推諉,以及有心使不上力的人。
因此,當一個團隊已經形成因為責任不清而都沒什么干活勁頭,沒有上進目標的時候,就要擔心這個項目的完成度了。
三、沒威信:制度執行不嚴
“令行禁止”應該是公司下發章程后應該出現的效果。每個公司、每個項目都會有一些規章制度,對于這些制度應努力去遵守,如不遵守會導致他人工作受影響。
如果一個項目組內有些人員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那讓其他人如何自處。對于屢次違反公司規定的人員一定要做到該罰就罰,提出的原則問題就要遵守。
當然,需要注意的是,無法推行、無法檢查、無法做到賞罰分明的制度不要制定,靠人自覺的制度也不要制定。既然是言出必行的準則,一定確保它的可行性。
四、缺人才:沒有核心成員
一個項目如果讓人失去信心,項目團隊沒有了努力方向,隊伍就散了,那么項目經理下面的骨干成員也就沒有了。我們要知道,項目團隊里沒有次級領導,即:項目經理下屬的骨干是很麻煩的。不然就剩下項目經理一個光桿司令,不可能管理好所有的任務事情。
因此,當項目團隊表現的似一盤散沙,沒有對應的任務負責人,沒有明確的核心人員,那么項目也將缺少行動力和推動者,陷入失敗的危機。
五、瞎指揮:外行過分干預
做事時,領導的干預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能讓領導的干預成為項目的阻力,如:提出不切實際的目標、純粹為了彰顯權力的瞎發指令等。
在項目組內,如果沒有技術負責人,若項目經理自身懂技術并且有實力、時間去處理,那么項目經理可以技術、管理一手抓;但是就怕有些領導只是“半罐子水”,卻愛對技術問題指指點點。這種干預對項目整體的技術方案、進度都只有壞的影響。
綜上所述,項目的成敗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項目管理過程中,我們所走的每一步可能都與成果相關聯,一旦做錯決策,那么就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挽回,所以及時發現項目的“病癥”,及時改良,才是項目長久穩定進展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