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的定義,就是在給定的情況下和特定時間內,那些可能發生的結果之間的差異。差異越大則風險越大,或者說項目風險是所有影響項目目標實現的不確定因素的集合。
一般來說,風險具備下列要素:
(1)事件(不希望發生的變化),:如山區電力線路建設工程項目中爆發泥石流、塌方等對桿塔基礎的危害。
(2)事件發生的概率(事件發生具有不確定性):特大泥石流、塌方等發生的概率。
(3)事件的影響(結果):線路遭到破壞,不但影響輸送電能,甚至瓦解電網,大面積停電,給經濟建設造成損失和人民生活造成困難。
(4)風險的原因:自然、環境、機器設備以及人的因素:技術、文化、生理、心理。
風險中包含不確定的成份,在這類問題中可使用概率計算。同時由失敗引起的后果和災難必須考慮。若沒有完成目標A的后果比沒有完成目標B的后果嚴重,則失敗概率只有0.05的項目A的失敗要比失敗概率為0.02的項目B的失敗嚴重。
因此,每個事件的風險可定義為不確定性和后果的函數。
風險中另一個重要因素為風險原因,即某個事件或某個事件的缺乏引起的風險又叫風險源。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中,很多事故是能通過對已發生事故的分析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而最大限度地得到避免。
風險隨著事故的增加而加大,隨著安全措施的增加而減小。這說明好的工程項目項目管理者應該能識別事故,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如果我們對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項目的風險源有足夠的識別,并采取了足夠的措施,那么近年來,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及城農網改造中頻繁而重復發生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風險也就被減小到最低的可接受的水平。
那么如何進行項目管理軟件風險管理呢?
風險管理是識別和評估風險、建立、選擇、控制和解決風險的可選方案的組織方法。在風險管理中可組建風險管理部門和運用一些工具輔助項目管理者管理技術領域的風險,及時發現項目出現偏差的危險信號,盡可能早地采取正確的行動。
當然風險管理不是一個孤立的分配給風險管理部門的項目活動,而是健全的項目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如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中,不僅體現在對安全的管理上,而且還體現在對質量管理、技術管理、設備和材料管理上。
風險管理包括四個相關的階段: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處理和風險監督。
(1)風險識別: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項目(特別是高原山區且比較落后的少數民族地區)的風險識別主要靠現場詳盡的實地勘察。掌握有關的自然、環境、氣候、人文、民族政策、勞動力、勞動率、地理、地質等。當然還要掌握類似的項目發生的風險事件和索賠資料等。
(2)風險評估:對已識別的風險要進行估計和評價。風險估計主要任務是確定風險發生的概率等后果,風險評價則是確定該風險的經濟意義以及處理的費用、效益分析。
(3)風險的處理:一旦風險被識別、分析、評價以及風險量被確定之后,就可以考慮各種風險的處理方法。風險的處理方法一般有三種:即風險控制、風險自留、風險轉移。 (4)風險監督:風險監督在風險管理中是十分重要的環節。它包括對風險發生的監督和對風險管理監督。前者是對己識別的風險源進行監視和控制,以便及早發現風險事件的苗頭,從而將風險事件消滅在萌芽中或采取緊急應急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后者是在項目實施中監督人們認真執行風險管理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消除風險發生的人為誘因,同時還包括對保險方案的監督等。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項目中,主要表現為工程項目項目的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為了有效的控制質量,有的關鍵點如基礎澆注的監理還必須實行旁站式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