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成功的項目活動并不只是在要求的時間內得到成果就可,最主要還需要保證這個成果符合要求,這就是質量管理做的事。
項目管理中,資源、時間、成本、質量等都是相輔相成的,想要保障質量,就可能需要協調出足夠時間、增加成本、增添資源等,并不只是單純只是在某些時候審核下成果是否達標。
接下來,接看下關于在項目質量管理的過程中,都容易犯哪些錯誤呢?如何避免踩雷。
一、沒有科學全面的監控體系
質量部門只負責檢驗,而不管質量管理體系的其他過程,同時又沒有其他部門承擔質量管理體系保持的職責,對產品質量全部依賴于檢驗。凡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只向檢驗部門追究責任,而不向生產部門查找原因,更沒有去查找生產流程、管理過程的原因。
不少項目組寧愿將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投入到質量檢驗和不合格產品的處理上,也不愿將資源投入到質量管理體系的改進和完善上。事前策劃不落實,事中控制不到位,事后只知追究責任;片面依賴于事后把關而忽視質量管理體系全面、,系統控制的結果是不合格率不見降低,質量水平不見提高,不良成本居高不下,質量效益也無法提高。
二、過于依賴主觀經驗主義
有些自認做過項目的人完全依靠個人經驗和喜好行事,以人為因素為主導,管理行為存在較大的主觀隨意性,拋開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系,不講究質量管理措施和方法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與現代質量管理的先找出正確的事、再找出做正確的事的正確方法的科學原則相比,忽視科學的措施和方法,類似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和漫無目標地將資源、精力分散到各種不知是否正確的事情上。
因此,忽視科學的措施和方法的質量管理,不得要領,自然不會有明顯成效,事倍功半甚至徒勞。
三、治標不治本的直接消除
對不良質量現象只治標不治本,就好比治理環境污染,只清理污染物,而不去堵塞污染源頭,結果是永遠忙于“污染—清理—再污染”的無盡循環。
對質量不合格,只有糾正行動,而沒有糾正措施,只知消除不合格產品現象本身,而沒有追溯到導致質量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并加以消除。
對導致不良質量現象的原因,不是追根溯源,而是浮在表面,找一些表面原因。
對涉及不可控客觀因素的不良質量現象,所有原因都往不可控客觀因素上推,而不尋找自身可控的主觀因素。
對不良質量現象治理有如對農作物除草,如果僅僅是把長在地表上的草割掉,而不是斬草除根,草必然是“春風吹又生”。所以,對不良質量現象必須標本兼治。
四、沒有科學進取改進思維
在通過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得認證注冊后,出現了不思改進的現象,以為認證后就可以高枕無憂,把體系文件束之高閣,質量管理水平反而不如認證之前。
無論一個組織或個人的外部環境,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總的趨勢是要求組織或個人不斷增強生存的能力。只有通過持續改進,永不止步地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才能在這種不斷發展變化的環境中繼續生存和發展。
五、過于追求個人單方利益
在對相關方的質量管理中,沒有樹立合作共贏的觀念,“單贏”、“單邊”的錯誤思維是損害質量的主要原因。
對相關方管理,“以包代管”或“以卡代管”,誤認為“包”或“卡”就是管理。沒有認識到組織自身與相關方之間是“合作共贏”關系,將相關方看成下屬,自己高高在上,頤指氣使。只強調組織自身盈利,而忽視相關方的合理利益;只強調相關方提高質量,而沒有為相關方提供合理、必要的協助和支持,以幫助其提高質量。
不只是具體的某個具象產品是講究質量的,在項目中,不論最后的目標是具象的,還是指達成影響力等這類非具象的,其都是可以講究質量的。
項目管理的每個流程環節都有其難度所在,質量更是直接關聯結果的要素,更是重中之重的環節。大家需要以全局的眼光,去進行調控才能更好的對質量進行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