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需要就會有服務,在這個人力成本較高的社會,不少公司會選擇將一些業務外包出去,彌補人力的不足,卻又不會有人力那么高的支出。
不過對于項目而言,即使外包出去了也無法放手不管,因為最熟悉項目的還是企業自己,所以依然需要安排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實時對接,防止出現外包公司“掉鏈子”的情況,影響企業實際利益。下面就簡單談談,具體應如何進行外包業務的管理,才能對項目成功起到保障。
一、分析原因:為何外包業務管理難?
許多公司的人員雖然比成立之初已經擴大了好幾倍,但相比市場規模的增長,還是出現了資源緊缺的問題。因此,不少項目活動的現場安裝調試等工作,全靠自己人已經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了。企業管理者因此選擇通過引入外包團隊來解決自身資源有限與市場日益擴大的矛盾。
那么,引入外來資源后,為了做好外包團隊的管理工作,公司安排的與外包團隊對接的管理人員就需要制定關于外包團隊的管理考核制度來約束其工作的質量,預防怠工。而關于外包管理主要面臨著兩個方面的難題。
首先,因為采取了“包工”的方式,項目經理面臨的最大難題就是,如何制定合理的績效考核辦法,能讓那些外包團隊的現場人員盡可能高效地工作,從而有效降低人力資源的成本。
其次,現場考核打分也很難得到落實。雖然現場團隊也有負責人,但是不能確??己舜蚍挚陀^、準確,因為公司工程部人員非常有限,無法對現場的外包人員做到全程監督。
二、明確責任:風險轉移不能不關注
項目對接人員需要明確的一點,工作外包了不等于甩包袱。從管理風險的角度看,將包含風險的工作活動交由第三方執行,屬于“轉移風險”的策略,即:將風險本身,連帶風險的后果、影響都轉移出去了,自己無須再面對那些潛在的風險。
但是,“轉移”出去,不等于對這部分工作就可以不聞不問了。雖然技術層面的活動確實是由外包團隊完成,但如果項目經理連管理層面的責任也放棄了,那么未來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依然不會改變。
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外包了,那就肯定是有合同的,可以用合同里的處罰條款來約束外包團隊啊。的確,任何規范的合同文本中都少不了針對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后果給予處罰的規定。
而且,如果真的到了要動用罰則的時候,危害往往已經發生。這種事后彌補性的處罰,對項目工作本身,甚至項目目標的達成通常都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對由外包團隊承擔的那部分工作的管理,同樣不能忽略,甚至放棄。
三、處理方法:需求、范圍確認很重要
多數對外與外包團隊對接的都是項目經理,而對于外包團隊的工作管理,與項目經理直接管理自己項目團隊自然是不同的。那么,對于外包團隊,項目經理應該如何開展必要的管理工作呢?
通常情況下,外包工作的范圍是明確的。哪些是外包團隊該做的,哪些是不該做的,理論上都應該以合同條款的形式被嚴格記錄,涇渭分明。對于需求明確的外包項目,可以簽成固定總價合同。如果是那種范圍難以事先嚴格界定的工作,比如軟件外包項目,也可以采用成本補償類合同,即先有一個框架合同,最后按具體發生的工作量作為最終結算依據。但是,不論哪種形式的合同,工作完成的標準,也就是衡量外包團隊工作完成情況的客觀依據,必須要充分、明確。站在相關方分析的角度看,外包團隊的特點是權力偏小,但是利益影響偏大。
項目經理要確保與外包團隊之間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要第一時間了解外包工作狀態、傳達工作要求、回復外包團隊的問題。特別是有了新的要求、出現了新的工作標準,尤其是發生了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的變更的時候。如此才能讓外包團隊清楚地知道應該如何開展工作,以滿足需要。否則,標準不明、需求不定,已經完成的工作還需要返工,不但會阻礙項目工作的正常推進,更將嚴重影響外包團隊的士氣,破壞雙方的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