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項目的執行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沖突是很常見的,如果僅僅是用回避或者壓制的方式去處理沖突,結果只能是進一步惡化,導致項目績效下滑。同時,沖突有其消極的一面,但也有積極的一面,如果能有效地解決這些沖突,可以有助于改善團隊的面貌和項目的狀況,給團隊一個學習與提高的機會;如果解決不當,則有可能會給項目埋下隱患或者使整個團隊處于一種不融洽的狀態,最終項目的失敗。因此項目管理人員要引導沖突解決結果向著團隊成員積極協作有利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向著消極的方向發展,避免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
項目團隊沖突的類型包括:
人力資源占用的沖突:對有來自其他職能部門或參謀部門人員的項目團隊而言,圍繞著用人問題,會產生沖突。
成本方面的沖突:成本費用沖突往往在費用如何分配中產生。由于緊張的預算限制,項目經理總是希望盡量減少費用,但部門執行者往往都希望擴大其部門的預算。
技術方面的沖突:在技術型項目中,在技術質量、技術性能要求、技術權衡以及實現性能的手段上都會發生沖突,如客戶認為應該采用最先進的技術方案,而項目團隊則認為采用成熟的技術更為穩妥。
管理規程方面的沖突:許多沖突來源于項目應如何管理,即項目經理權利職責、報告關系、管理支持、不同項目團隊間或項目團隊與協作方的合作沖突等。
優先級方面的沖突:項目參加者經常對實現項目目標應該執行的工作活動和任務的次序關系有不同的看法。優先權沖突不僅發生在項目班子與其他合作隊伍之間,在項目班子內部也會經常發生。
進度方面的沖突:圍繞項目工作任務(或工作活動)的時間確定次序安排和進度計劃會產生沖突。
成員之間的沖突:這種沖突經常集中于個人的價值觀、判斷事物的標準等差別上,這并非是技術上的問題。
項目管理中解決沖突的方式主要有建立完善的解決沖突的方針與管理程序;沖突雙方直接溝通協調,解決矛盾;利用會議解決沖突等。在解決沖突的過程中,溝通的方式有很多,如口頭溝通、書面溝通、正式溝通、非正式溝通、面對面或者是通過其他方式溝通等,這需要根據項目以及沖突的不同性質選擇不同的溝通方式,以達到最高效率。具體來說,解決沖突的方法主要有五種:
合作:對于雙方都很重要的事情,力圖尋求一個整合的解決方案。
強制:這是一種積極的解決沖突的方式,認為在沖突中“獲勝”要比勉強保持人際關系更為重要,即“非贏即輸”的策略。
緩和:盡量在沖突中強調意見一致的方面,實質是“求同存異”。
妥協:通過談判、協商等尋求雙方都滿意的一種折中方案。
回避:卷入沖突的項目成員從沖突中撤出,從而避免發生實質的或潛在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