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快速進步的時代,大家常說,掌握信息的人就能擁有主動權,能夠成為利益獲得者。但同時,為博取高利益,人們有時也會做出“不理智”決策。那么作為“老實”的項目運籌者,在抵御高利益誘惑的同時,還應該學著好好保護自己,即努力降低他人帶來的不對成信息下的風險影響,如此才能讓企業更加良性的向前發展。
這里所說的風險是指由于不確定性因素的出現,使未來實際結果偏離預期目標,從而引發損失或危險的可能性。由此可見,風險的主要發生條件就是不確定性。而這種不確定性屬于一種客觀存在,并不能讓人準確的預測出,因此大家進行任何項目活動都有面臨風險的可能,這是無法杜絕的。
雖然風險不能完全消弭,但是卻可以減少,若是我們能夠減少導致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那么也就可以減少風險的發生。
而項目進行中,對風險影響最直接的就是所有參與者對信息的實際了解、掌握。簡單來說,“信息”是可以用來消滅影響風險的不確定性因素的存在,而會項目所出現的不確定性實質就是一種信息的不完全狀態。
我們可以將不完全信息狀態區分為信息對稱和信息不對稱兩種情況。在項目中,如自然災害、金融利率、國家政策等這些無法事先預知的客觀市場環境因素所引發的風險,屬于的對稱信息條件下的風險。反過來說,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風險則指的是項目各主體行為決策所引起的風險,即項目主體行為風險。
一般情況下,這些環境因素的客觀市場信息對于我們來說算是一種“公平”展現的,因此,項目市場上大家面對的這部分風險也應是一樣的。然而社會上還是會有一些群體,可以通過“不正當”渠道提前得知一些政策動向,讓自己成為擁有信息優勢的人群,那么就造成了大家在信息上的不對稱。這種條件下,就等于更加把控信息的一方,將風險轉移給了其它對稱信息條件下的群體,增加了其風險概率。
項目管理本就是一件有難度的管理過程,而因為外在因素導致的一些信息原因造成的危機,更是一種得不償失。及時不能完全避免,大盡可能避免也是為了讓項目盡可能在正規運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