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風險管理過程中需要明確并盡量減少令人意外的結果或意想不到的項目風險,幫助企業在風險發生時快速響應。風險始于可能發生的不確定事件或條件。所以,我們要認清這些事件,確定這些事件是否會發生。如果不確定事件發生了,那么它就可能會對項目目標產生積極或消極的影響。接下來就將說下
步驟一:風險管理過程需要每個成員都參與在規劃過程中,每人列出有至少10項潛在風險的清單。往往在這一步,團隊成員將猜想某些項目風險已經知道,因此不必列出。例如,“范圍漸變”是多數項目的一個典型問題。然而,仍然要把它列出來,因為即使有最好的實踐管理過程,它仍有可能發生,并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引發問題。因此,它應該注明,而不是置之不理。
步驟二:風險管理過程需要收集并對列出的項目進行匯總,刪除清單中重復的項目。
步驟三:評估匯總清單上每個風險的概率(或可能性) 、影響(或后果) 及探測的難易程度。這可以通過給名單上每個項目指定一個評價數值來實現,如從1到4評價范圍或使用評價詞如高、中、低。探測度是可選參數,但它可以簡單評估出來。如果一個風險是難以看到的,如范圍蠕變,則它是一個風險更高的項目。如果是比較早能發現的,如管理支持的丟失或一個重要資源的丟失,那么它的風險則較低。
步驟四:打破原計劃的團隊將其分組并給予每個組一份匯總清單。然后,每個小組通過項目風險的指定清單識別觸發器(警告標志)。所有觸發器應當注明,即使是次要的。通常情況下每個風險至少有三個觸發器。
步驟五:為那些相同的分組找出可能針對威脅的預防性行動,并增強機會的作用。
步驟六:為每個小組建立一個針對大多數風險,但并非所有的項目風險的應急計劃。這個計劃包括如果觸發或風險發生,組員所要采取的行動。風險管理中會為所有風險設立評分臨界點,這項計劃針對得分超過臨界點的那些風險而建立。這確保了風險管理過程是可行的。風險管理過程如果出奇的費時就不能體現工作效率。
規劃的風險管理過程的最后一步是責任到位。要確定責任人,即誰監視觸發器,然后適當地作出回應。即便執行了預先核準的計劃和應急計劃,觸發仍然發生了。通常,責任人是項目經理。但對于所有組員來說,工作時隨時觀察觸發器是集體利益所在,而不是重新開始這個項目的操作,那樣又要建立一個名單,跳過第三步。接著,新增的具體項目風險和觸發器評估的概率,影響,探測度等。從而節省了大量的時間,還能豐富你風險管理的項目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