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工作中,項目經理經常是責大于權,沒有被賦予什么權力,很多事情在采取行動之前,不得不首先獲得批準,然而對項目的各方面卻要負全責。
事實上,在很多單位中都有這樣的程序:采取任何行動之前都要獲得批準,甚至要經過在項目經理之上的三層管理者的批準。而為了做好項目管理,作為管理的項目經理應如何運用應有的權力呢?
避免無權陷阱
但是這并不能使項目經理就此變得消極被動,只是習慣于說:“我知道,我知道”,而聽任別人的指揮。當然,項目經理不能做任何超越紅線的事情,但作為項目經理應當自問:“我的工作中,哪些是我可以自行決斷的?”
如果你沒有被賦予權威時,最好的方法就是去主動承擔權威的角色。一個曾為一位“散漫”的老板工作的項目經理說,他的老板總是在旅行,所以,當他需要對某些事情做決定時,老板總是不在場,于是他就在找不到老板時,自行做出決策,然后告訴老板他做了什么。然而他所擔心的老板的批評甚至炒魷魚一直沒有到來,反而他的職位不斷得到升遷。
如果說上面那位項目經理是因為幸運,而你的老板恰恰很刻板,那么你要做更多的則是向老板爭取更多的企業內部與外部的支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實現你的項目目標,不要羞于或不屑于向老板請示匯報,你是為了事業,為了團隊,而不是為了你自己。
不用同樣的方式管理每一個人
即使是偉大的老板也會出現這個問題。當團隊成員擁有不同的的個性和技能時,放棄屬于你自己固有的模式來對待每一個員工是非常重要的。
有的人需要規章制度來鞭策,但另外的人需要在相對自由的環境下才有工作動力。管理者通常把自己對員工的態度視作是對方希望接受的態度,導致在工作沒有進展的時候,對團隊感到更加沮喪。
了解你的每一位團隊成員,以及他們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工作得更好。向員工詢問他們更喜歡的工作模式,接受反饋意見的方式,哪些技能是他們接下來6~12個月里希望提高的。更好地理解與每一位團隊成員共同工作的方式,會讓你融入團隊,并得到團隊成員的尊重。
只有平時嚴格要求了,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才是真的對所有人負責。所以平時對 Leader 的基本要求,就是別做老好人,要保持戰斗力,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