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給人們的一個直觀概念就是“對項目進行的管理”,這也是其最原始的概念。它說明了兩個方面的內涵,即:1)項目管理屬于管理的大范疇;2)項目管理的對象是項目。
然而,隨著項目概念的廣義化和管理實踐的發展,項目管理的內涵得到了較大的充實和發展。當今的“項目管理”已是一種新的管理方式、一門新的管理學科的代名詞。項目化管理已經成為一種思維方式、一種工作方法,甚至成為一種生活的方式。“項目管理”一詞有兩種不同的含義:
其一是指一種管理活動,即一種有意識地按照項目的特點和規律,對項目進行組織管理的活動;
其二是指一種管理學科,即以項目管理活動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科,它是探求項目活動科學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前者是一種客觀實踐活動,后者是前者的理論總結;前者以后者為指導,后者以前者為基礎。就其本質而言,兩者是統一的。
項目管理協會(PMI)對項目管理的定義是:項目管理就是把各種知識、技能、手段和技術應用于項目活動之中,以達到項目的要求。項目管理是通過應用和綜合諸如啟動、計劃、實施、監控和收尾等項目管理過程來進行的。項目經理是負責實現項目目標的個人。管理一個項目主要包括:
1)識別要求。
2)確定清楚而又能夠實現的目標。
3)權衡質量、范圍、時間和費用等方面的要求。
4)使技術規定說明書、計劃和方法適合于各種各樣利益相關者的不同需求與期望。
國際知名項目管理專家、《國際項目管理雜志》主編J·Rodney Turner指出,不要試圖去定義一個本身就不精確的事物。因此,他給出了一個很簡練的定義:項目管理是使遠景變為現實的管理藝術。
美國著名的項目管理專家James Lewis博士認為:項目管理就是組織實施對實現項目目標所必需的一切活動的計劃、安排與控制。
綜合上述定義,我們認為:項目管理就是以項目為對象的系統管理方法,通過一個臨時性的專門的柔性組織,對項目進行高效率的計劃、組織、指導和控制,以實現項目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和項目目標的綜合協調與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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