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對基本建設管理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探索性的改革。其中之一就是由專門的公司對建設項目試行總承包制,一般通過招投標,擇優選定這種專門的公司。從項目立項開始,經過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安裝、試車考核,直至交付使用全過程實行固定價格總承包。一些工程公司和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設計院,已經初步建立了適應于工程總承包的組織機構和項目管理體系,培養了一批項目管理人才,提高了項目管理技術水平。在二十幾年工程總承包的實踐中,根據建設市場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工程總承包方式,開展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隨著2007年建筑市場的全面放開國外大量工程公司的涌入,勢必會對國內的建筑設計市場造成一定程度的沖擊,如何發現自身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改革,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已成為很多工業設計院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1、主導專業和輔助專業之間的配合欠默契
工業設計院中工藝管道專業往往是主導專業,而建筑、結構、暖通等專業是輔助專業。各專業之間相互配合的默契程度對于設計工作以及項目后續工作的開展影響很大。在某工業設計院的多個項目中都曾經出現由于專業之間條件的理解出現偏差,導致在施工時出現工藝的管道與結構的梁相互打架、電專業的電纜橋架和工業管道打架和工藝設備無法有效安裝等問題,最后結構專業設計人員不得不修改混凝土梁布置,從而延誤了工期,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
1)在設計過程中,各專業的設計人員應該加強溝通。設計人員對于其他專業提供的條件,應該做到理解充分透徹,對于詞意含糊、容易造成誤解的方面應該及時要求專業設計人員解釋說明。
2)應要求主導專業的設計人員對于其他輔助專業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對于容易出現問題的區域應該有一定的警惕性。
3)應該強調會簽制度的建立,各專業的圖紙在出圖時,應要求提條件專業給予書面簽字確認;會簽的設計人員在簽名前應該認真逐條核對條件,做到無任何遺漏。
2、設計人員的經濟意識和服務意識有待加強
絕大多數的設計人員對于項目的經濟指標缺乏足夠的認識認為作為設計人員只要保證項目的安全可靠就可以了,至于所作的設計是否經濟合理則與己無關。同時,某些設計人員對于業主、設備供應商、施工分包商的一些合理要求重視不夠,認為設計最大,沒有意識到自己是處于一個為業主服務、為項目服務的位置。因此,在總承包項目中,對于設計人員改正觀念、端正態度的教育尤為重要,應該將設計的經濟分析評價和設計人員的工資掛鉤,并且形成制度化。同時,應該加強設計回訪和設計后評價工作的開展,這對于樹立企業形象,積累項目設計經驗尤為重要。
3、合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低
合同管理涉及項目管理的方方面面,要履行好這一職能,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法律、經濟、工程、管理、談判技巧等多方面的綜合知識和能力。在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高度重視,合同管理也已成為一門專業化的管理職能,合同管理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化水準。在這方面,工業設計院的合同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還不夠全面,一些新大學生剛離開校門,就參與合同評標工作。在與某些國際跨國公司進行談判時發現,對方的合同管理人員對工程技術問題非常熟悉,而參加商務談判人員缺乏豐富的工程技術經驗,參加技術談判人員的商務合同知識又不足。在總承包項目中,商務和技術是分不開的,不可能談判是脫離了技術空談商務,或脫離商務只談技術。因此工業設計院要想繼續承接國際總承包項目,應將合同管理作為一門專業性管理職能并置于重要地位,將合同管理人員作為專門人才進行綜合培養,加強對合同管理這門專業的研究。
4、對高層協調應進行必要的限制
采購和分包管理中人情味較濃,發生問題時院領導直接出面協調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是中國特色管理方式的一種表現。總承包工程中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當雙方工作人員為某個爭議進行艱苦的談判時,分包商干脆找到設計院的有關領導出面協調。當然,對有些難以解決重大問題確實需要高層人員協調解決,但如果高層處理問題過多,分包商便養成了一種習慣,一旦出現爭議,就撇開正常的程序和解決方式,撇開設計院項目管理人員,直接與高層“直通車”,長此以往,不但削弱了項目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也降低了其在分包商面前的威信,對正常的項目管理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因此,應在院的管理規章制度和項目管理條例中加強對院領導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