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技術更新周期的縮短和市場競爭壓力的劇增,業主對工程關注重點的排序由傳統的c(成本)、P(質量、性能、功能)、T(時間)變為T(時間)、P(質量、性能、功能)、c(成本),業主投資的目的是獲得預期的投資效益,更關注項目的運營階段。因此業主希望承包商以一個固定的包干總價承包工程,以此將工程中的多數風險讓承包商承擔。近年來,國內許多建筑企業不斷學習、借鑒國外特別是歐美發達國家的項目管理經驗,項目管理經驗不斷成熟和完善,
EPC總承包模式逐漸被國內一些建筑企業接受。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圍包括設計、工程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以及工程施工,直至最后竣工甚至運行管理。因此業主將自身的風險固定化,降低了自身的風險,轉由承包商承擔包括設計、采購、施工中的大部分風險。而施工質量控制對于EPC總承包工程,是決定最終產品質量的關鍵階段,因此要確保實現工程的質量目標,必須做好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一、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項目質量管理目標:
作為整個項目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的主導思想,項目質量管理目標在項目投標前編制完成,并且在分包合同中明確。
為了實現總目標必須要有多個分目標,分目標是實現總目標的具體步驟。所謂確定的目標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是要求被控對象要按預定的軌道和方向進行;二是控制活動不能超出一定的資源限定條件,所以在明確整個工程的質量目標后,項目經理部在制訂質量管理計劃時,就要以目標為依據,制訂保證實現目標質量切實可行的、有效的、經濟的計劃、措施和采取相應的技術標準。
編制質量計劃:
EPC 總承包項目的質量管理計劃是指導開展項目實施階段質量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據, 現場施工質量控制活動的實質就是檢查施工中實際發生的情況與預定的計劃、技術標準相比較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許范圍內,是否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所以沒有計劃和標準,就無法進行控制。EPC 質量管理計劃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和項目組織機構確定后, 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質量計劃,將人們的質量管理活動納入到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中來,變不自覺的行動為自覺的行動,為施工控制過程中的質量管理提供依據,保證質量目標的實現。
其主要內容包括:
(1) 工程概況。主要描述項目特點、施工范圍、主要工藝過程、施工技術及主要分包單位工程建設內容。
(2) 控制依據。包括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及招投標文件、項目的可研報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管理體系文件。
(3) 組織機構。明確項目質量管理組織機構、人員組成及崗位職責。
(4) 技術措施。根據工程主要工藝過程質量控制的難點和重點對質量有關鍵作用的分部、分項工程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指導施工單位制定關鍵工序施工方案。
(5) 質量檢驗計劃。對單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劃分, 制定工程的質量檢驗計劃、明確W、R、H 控制點, 確定各分包商、班組驗收項目的劃分, 報監理和業主審批。
二、設計文件的控制
設計質量控制,是施工質量控制的龍頭, 是設計質量控制的最后關口。對于工程的整體質量起決定性作用,又因EPC承包商承擔設計和質量的責任,所以設計工作對于EPC承包商來講是整個工程的基礎,更是項目質量控制的命脈。
2. 1 控制措施:
1)審查設計方案, 設計方案應符合合同中規定的或初步設計批準的主要技術原則;設計方案優化,材料、設備選型合理。
2)設計圖紙清晰、尺寸準確;控制專業之間的會審和會簽,避免錯、漏、碰、撞和重復設計;
3)控制設計變更的質量,督促設計人員將圖紙審查意見,逐條落實到設計變更中,杜絕不合理設計變更的發生;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圖紙的質量通病(常見病、多發病),重點是:
? 專業間和施工圖卷冊間的銜接情況,是否有設計漏項;
? 各專業的設備遺留問題和暫定資料的封閉情況;
? 與安全和功能關系重大的設計特性是否已標注在設計文件上;
5)對設計監理、圖紙會審、施工分包商等提出的設計質量問題,實施閉環控制,使設計問題在施工前發現并消除,把好設計質量最后一道關。工程設計的質量控制關鍵是對設計輸入和輸出的控制,要形成審核機制。設計文件完成后由業主組織專家對設計文件會審,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及EPC總承包商參加。專家會審通過后進行審批,由設計、業主、建設單位、EPC總承包商簽字蓋章后方可進行施工。同時,設計單位派出了現場設計負責人,以做好設計的交底并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及時調整、變更或優化設計方案。
2.2 改進措施:
施工階段發生設計差錯、設計方案不合理或設備選型不合理時,EPC承包商應及時反饋信息,分析原因,快速處置,避免本工程和其它工程類似問題再次發生,需要修改程序文件時,快速發布實施。EPC 總承包模式能有效地克服設計、采購、施工相互制約和脫節的矛盾,有利于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能有效地對質量、進度和費用進行綜合控制。[3]設計質量控制程序的改進應充分利用這種建設模式的優勢,提高設計質量和設計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