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一個組織或個人的外部環境,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總的趨勢是要求組織或個人不斷增強生存的能力。只有通過持續改進,永不止步地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才能在這種不斷發展變化的環境中繼續生存和發展。落后就要被淘汰,只有持續改進才能跟上發展,這是永恒不變的法則和規律。那么想要做好質量管理,有哪些錯誤不能犯呢?
質量部門角色定位錯誤
現代質量管理的精髓和核心是預防。將質量部門當成“消防員”“搶險員”,成為純粹的質量檢驗部門,而放棄日常的“防火”和消滅隱患,放棄其他關鍵的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是明顯有違預防原則的。
寧愿為“火警”“險情”付出高昂代價是明顯不符合經濟效益原則的,是本末倒置和不明智的做法。正確的觀點正如克勞士比所說,“質量系統的作用是預防,而不是檢驗”。
對不良質量現象只治標不治本
對不良質量現象只治標不治本,就好比治理環境污染,只清理污染物,而不去堵塞污染源頭,結果是永遠忙于“污染—清理—再污染”的無盡循環。
對質量不合格,只有糾正行動,而沒有糾正措施,只知消除不合格產品現象本身,而沒有追溯到導致質量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并加以消除。
對導致不良質量現象的原因,不是追根溯源,而是浮在表面,找一些表面原因。
對涉及不可控客觀因素的不良質量現象,所有原因都往不可控客觀因素上推,而不尋找自身可控的主觀因素。
對不良質量現象治理有如對農作物除草,如果僅僅是把長在地表上的草割掉,而不是斬草除根,草必然是“春風吹又生”。所以,對不良質量現象必須標本兼治。
沒有樹立與相關方合作共贏的觀念
在對相關方的質量管理中,沒有樹立合作共贏的觀念,“單贏”“單邊”的錯誤思維是損害質量的主要原因。
對相關方管理,“以包代管”或“以卡代管”,誤認為“包”或“卡”就是管理。
沒有認識到組織自身與相關方之間是“合作共贏”關系,將相關方看成下屬,自己高高在上,頤指氣使。
只強調組織自身盈利,而忽視相關方的合理利益;只強調相關方提高質量,而沒有為相關方提供合理、必要的協助和支持,以幫助其提高質量。
“單贏”“單邊”的相關方管理,必然導致相關方的不合作、怨恨和抵觸,自然損害到質量,也就是損害組織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