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企業有其肩負的責任與指導,員工也有應做的付出和應得的利益。其在企業項目管理平臺運轉機制下,都有著不同的角色定位和要做的事。也只有大家都做好自己應做的事,企業才能正常良性發展。
企業:“強制”員工完成任務,保障組織運轉
企業在規劃好大的戰略目標后,能否真正發展就得看目標能否實現;而想要實現就需要企業的部門、崗位上的管理者與員工們都能按責完成指標任務。因此為了能夠知曉大家完成情況,并“強制”大家實現結果,那么企業就需要針對不同的制定不同績效考核標準,保障企業的運轉、前進。
這是企業必須存在的強制管理機制,“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一個企業對人員管理沒有賞罰分明的考核手段,那么人么工作遲早也會發送警惕。多數人在沒有壓力、督促的環境下是做不到真正自覺的,所以為了完成項目指標,企業為大家設置考核目標是必然的,不然團隊也會成為一盤散沙,管理者的“口嗨”也毫無威信。
員工:保障工作獲取利益,明晰自身價值
在企業中占比最多、被明朗化標準考核最多的就是下面的執行員工。管理人員會有自身的考核以及考核別人,而員工基本都屬于被管和被考核的角色,因此績效考核制度多是運用到他們身上在。
對于員工而言,績效考核肯定是有壓力的,但同時有了考核也能督促員工自身的進步與任務的保質按時完成,所以員工可謂感覺“痛卻有益”。
多數情況下,員工的績效都與其利益息息相關,既有直接的經濟利益,也有贊賞、成就感等精神滿足。所以員工自己也是希望有績效的存在的,如此自己的努力才能被認可,創造價值;才能多勞多得,付出有多寡,收獲也會有差異,那么就會形成一定的良性競爭氛圍。
同時員工在了解了績效后,最自己也會有了較清晰的認知定位,知曉自己為企業、團隊帶來了什么,那么自身就不會迷茫或擔憂,會認可自我價值,不會在陷入職場焦慮。
每個公司都必須要有合理的管理機制,包括對員工的規范要求、考評獎懲等等。這樣的機制既是對員工的約束也是保障。